(此篇為2011/9/8 離開荷蘭時寫下的文章,沒有更改,完全是當時的心情~)

要離開荷蘭了,在等車的那一個半小時裡,我不斷地觀察來往的人,大部分的人是在腳踏車上的,這裡的人,的確如大家印象中的一樣,平均身高很高,雖然不是每一個人都高,但是180以上的男人或是175以上的女人在這裡絕對像是在英國看到胖子一樣普遍,而且這兒的人似乎比較能維持不胖的體型,即使是滿頭白髮的阿伯,也看不到他因為長期喝啤酒而出現的啤酒肚;金髮白皮膚的人似乎是這裡的主流,藍眼好像也是,不像一般的移民國家因為長期的混血之後膚色漸棕、髮色漸暗、眼珠漸黑…在這裡可以好好欣賞我們認為最像出現在海報上的那些標準的金髮碧眼的洋人,如果有咖啡廳讓我坐在這看帥哥美女,我想就算坐一個下午我也不會無聊!


  本來對荷蘭沒有太深刻的感受,可是當我們初抵恩多芬的時候,清晨7點,沒有什麼人,火車站外的建築對我們來說並不特別,直到我妹說:「台灣的建築是不是學荷蘭的啊?」,頓時才記起台灣曾被荷蘭人統治的事情,雖然說那已經是約莫400年前的事了,不過之前我妹和我還在討論到底台灣的建築是學誰的?為什麼會有騎樓這樣的設計?看著眼前這幾棟較近代的建築,真的有騎樓耶!!跟法國、英國及雪梨都不一樣,難不成真的是荷蘭的影響?我不知道答案,也不覺得這有多重要,但是,這個問題的確讓我覺得跟荷蘭好像多了更多的連結,就像多年前網路上流傳的一篇笑話說的,“荷蘭是個快樂度很高的國家,國民所得很高的國家了………鄭成功幹嘛要把荷蘭人趕走!?不然台灣現在就是屬於荷蘭的了”,雖然這是個笑話,但是不難看出,荷蘭人過的生活,似乎是相當令人稱羨的!


  第一天到荷蘭時,並不是到阿姆斯特丹,而是到南方的恩多芬,這讓我可以真正看到比較荷蘭人的生活步調和生活樣貌,畢竟在倫敦、巴黎或阿姆斯特丹這種觀光客多、移民也多的城市,是不太能localize(在地化)。我們在恩多芬是住在老張的姊姊家(Vivian &Coen),車子一開近他們家,就可以感受到這房子的可愛,走進去更讓人覺得舒適、明亮及寬敞,就像是台灣的新建案蓋的樣品屋一樣,但多了一份有人住在其中的溫暖。看著他們的院子,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那種「我以後也想要有一間這樣的房子」的OS又在心中吶喊了起來!中午左右我們起來吃了姐姐煎的台式蛋餅,和他們聊著天,我注意到Coen桌上的書都是有關室內設計或是家具之類的雜誌型錄,可見他們真的很享受“讓家更美好”這樣的興趣。下午我們去旁邊的廣場參加活動,整個教堂前的廣場和草地被裝飾的非常的摩登,就像是上流社會人土愛去的酒吧區一樣,的確,聽說這個活動也很上流社會,我們在那看到不少穿西裝的男士或是穿洋裝踩高跟鞋的女士,連17、18歲的男孩們也抹著油頭、5、6歲的小女孩也打扮地非常有型,像是個時尚派對般,我想,我們的東方臉孔在那應該算是很突兀吧,不過,我們受到的對待卻相對地友善,還有因為活動而臨時搭建的廁所也乾淨完整到不像是臨時的,就像是朋友家裡的一樣,許多的小細節創造了許多感受,而到目前為止,這些感受都是非常令人愉悅的!


 第二天我們往阿姆斯特丹出發,在火車上我閱讀了由“深度旅遊”出版的書,很詳細地記載了關於阿姆斯特丹的一切,讓我在還沒到達之前就先愛上了這個城市!尤其是許多文學作品中形容的,它的自由度和容忍度是一般國家所沒有的,就拿性和毒品來說,這兩樣東西通常是被禁止的,在這個國家卻是合法的,且非常“公然”的合法,就像紅燈區的女郎們,她們不是待在房子裡等生意上門,而是站到除窗前用食指示意人們靠近,就像很多店家會擺放的招財貓一樣正常,的確,性乃人之常情,這沒有什麼好羞愧的或見不得人的,用開放的態度去看,就不覺得這有什麼好禁止的,也許反而可以降低性犯罪的發生機率。至於毒品,如果大麻算毒品的話…我覺得,它應該就跟煙草一樣,但是煙草使人上癮,使人致癌,政府開放,卻又課很高的稅來叫阻止你抽很多,以免日後的醫療造成政府的負擔。大麻比起煙草,少了煙焦油,少了尼古丁,它不會上癮也不會致癌,但是卻被荷蘭之外的國家列為毒品,我不禁懷疑在這背後會不會其實是一樁很大的陰謀或是藏著很大的經濟利益,所以讓大麻背負了莫需有的罪名…
 在高度開放和自由的情況下,通常代表著高度的負責和自律,通常,但不代表絕對。畢竟一想到開放和自由,就不禁會想到台灣,但是卻無法把負責和自律跟台灣做一個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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