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一些朋友們的愛情故事
大部份,都是不太完美的……
尤其是那種結束了上一段,卻無法展開下一段的故事
我總覺得,我很能體會,
呵,畢竟,我也曾經隔了七年才又交男朋友…
今天遇到了一個高中同學,他和我讀同個大學,
還交了個和我國中同班的女友
然後,在當兵半年後,那個女生離開了他
經過了兩年,他還是沒辦法再交女友…
畢竟,她的影子一直還在他心裡,
聽著他說他偷偷到她家去看她
聽著他說他把她的手機號碼從手機裡刪了又增加
聽著他說他如何催眠自己她已不再可愛…
我討厭這種令人心酸的深情,
如果可以輕易地就忘了一個人,就不會那麼令人心酸了,
但是,遺忘並不是那麼容易…
之前看到聶魯達的一句詩,我輕易地就解讀了他的意思
"愛情太短,而遺忘太長"
一年的愛情,也許需要三年來遺忘…
那麼,是不是乾脆不要有愛情,於是免卻了忘不了的痛苦???
愛逃避的我似乎是這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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